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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通知

各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协调劳资关系的主要责任人,提高其职业能力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还有利于用人单位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和稳定劳资关系。为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保障政策和实务。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概述;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招调及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工资、劳动关系与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与劳动安全保护;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及电子申报等。

  三、时间安排:从2006年5月起,每期培训时间五天(含考试),分日班和晚班。

  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纳入国家人力资源职业技能鉴定系列,学员通过考核合格,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和岗位合格证。

  五、请各用人单位积极派人参加,并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和上课时间。

  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经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和岗位合格证的,我局将对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优先提供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平台的各项服务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业务政策的相关指导,并逐步提供窗口“绿色通道”服务。
  联系咨询电话:2265702、 2265700、12333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课程简介

  作为企业的负责人,您是否希望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水平,更好的为企业招人、用人、“管”人?您是否希望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更充分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为您的管理决策提供参谋?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您是否希望更多的学习掌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在日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使您应对本职工作更加轻松自如,从而使您的企业更和谐?
  现在,参加珠海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课程就能帮助您。
  本课程内容针对政策和操作实务开发,特邀资深劳动保障工作专家和业务骨 干作讲师,采用案例分析教学,对人力资源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重点和操作难点作重点讲解,有助于学员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等业务操作能力,掌握相关政策知识。
  本课程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经培训、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珠海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对取得岗位合格证人员,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的劳动保障新政策业务培训。
一、课程安排

内容
课时安排
职业道德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概述 3
人力资源管理实务 3
人员招调及合同管理实务 3
社会保险实务 3
工资、劳动关系与劳动仲裁实务 3
劳动保障监察实务 3
工伤与劳动安全保护实务 3
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及电子申报实务 3

二、考试
  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部分
三、开班
  白班上课时间为两周,周一、三、五上课。晚班上课两周,周一~周五晚上上课。

四、 2007年开班课程安排

月份
白班开班时间
晚班开班时间
统考时间
3月 3月26日(延期)
3月12日 3月25日
4月 4月16日
4月9日
4月29日
5月 5月21日
5月14日
6月3日
6月 6月11日
6月18日
7月1日
7月 7月9日
7月16日
7月29日
8月 8月13日
8月19日
8月2日
9月 9月10日
9月16日
9月30日
10月 10月8日
10月15日
10月28日
11月 11月12日
11月19日
12月2日
12月 12月10日 12月17日 12月30日

  上表为本年度全年开班计划表,如遇人数不够开不了班的情况,就延期至相应的班别,如3月26日的白班因人少开不了,就延期至4月16日的白班,延期由项目组做相关的通知工作。如果各劳动所组织得好,报名学员多,那就视情况增设班次,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五、培训费用
  680元/人(含教材、资料、考核鉴定费)
  汇款方式
  单位名称: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开 户 行:广东省发展银行珠海兴业园支行
  帐  号:113005-516-01-0001762
六、报名
  1、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黑白照片4张。
  2、 直接报名地点: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报名处 (香洲兴华路156号,家乐福对面路口直入200米)
  3、 电话报名:2265700 3951019 3951002(总机)
  4、 表格下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报名表
七、其他事项
  1、 学员参加培训期次根据报名先后安排。
  2、 已取得人力资源师(助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培训,免交考核鉴定费,考试合格,颁发珠海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
  3、 参加培训合格的人员,报读本中心举办的人力资源师(助师)培训班(全国统考),可享受学费优惠。

                       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二OO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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